一、應考人申請初試項目加分或幼兒園免經初試進入複試之申請,請至教師甄選網頁(https://tse114.cyc.edu.tw/)上點選查詢:
(一)國小教師:初試項目加分審查結果查詢。
(二)國中教師:初試項目加分審查結果查詢。
(三)幼兒園教師:初試項目加分及免經初試資格審查結果查詢。(學前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教師僅為初試項目加分審查結果查詢。)
二、審查原則係以應考人上傳文件為審查之依據,如上傳文件不完整、闕漏或不清晰者,皆不予採計,亦不接受補件。
三、審查結果疑義申請:應考人如對審查結果有疑義,請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至甄選網站之「初試項目加分審查」項下點選「審查疑義申請」申請複查,逾期恕不受理。
四、複查結果查詢:應考人得於114年5月2日(星期五)下午5時至甄選網站點選「複查結果查詢」查詢複查結果。
五、申請初試項目加分及幼兒園免經初試之複查,以複查應考人於報名期間上傳之資料與審查結果統計分數是否符合為限,考生不得要求補件、觀看或影印資料。
六、依簡章規定,通過初試項目加分並通過初試者及幼兒園免經初試考生,仍須於114年6月18日(星期三)至嘉義縣立朴子國民中學接受複試人員資格審查,並將上傳報名系統之正本文件攜帶至現場,未攜帶者立即扣除該項加分,考生不得異議。初試成績經扣分後,成績未達初試最低錄取標準者,即取消進入複試資格。幼兒園免經初試考生,若未攜帶免經初試正本文件,即取消進入複試資格。